2017-08-09消息:上半年全国已清理45.6万僵尸企业,并列入黑名单
去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今年2月北京有关部门发布关于清理“僵尸企业”的通知,在此接近年报结尾之时和启动清理僵尸企业之前老张重新整理了一下通知内容,更方便企业经营者浏览,提高经营意识。
范围:北京
清理对象: 1.连续两年不送报年报的且查无下落 2.连续两年未报税且被税务拉入非正常户 3.税务部门责令改正,但逾期未改正 4.企业办理成功1年未到税务报道的 5.未换五证合一执照并被税务责令改正但仍未在税务登记信息的 6.已换五证合一执照但未在税务重新登记信息的
例外: 1.正在办理清算 2.正在进行破产程序
时间和步骤: 1.8月1日通过工商、税务数据直连平台进行对比 2.国税、地税反馈结果给工商部门 3.市工商局核对反馈的结果 4.市局将数据反馈给各分局 5.分局开展清理工作
处理方式: 1.督促做年报 2.督促正常纳税 3.督促其注销 4.直接吊销
通知企业的方式: 1.现场勘验 2.发布公告
后果:之前老张发过企业不经营且不注销的影响,【公司不经营不注销的影响】法人及股东会被列为失信人,而失信人则不可以购买机票、高铁票等,不一定后期会有更严厉的惩罚。所以请认真对待。
被列入黑名单有什么后果?
将受到税务、公安、财政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1、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2、直接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
3、向社会公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4、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5、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
6、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高消费。
7、限制出境。
8、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9、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限制融资。
1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12、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3、限制发行企业债券。
14、不得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15、对当事人在确定土地出让、划拨对象时进行限制。
16、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7、在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中予以限制。
18、在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
北京《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主体工作的通知》原文:http://qyxy.baic.gov.cn/index/indexnew/domTz.jsp 全国《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http://www.gov.cn/xinwen/2016-06/13/content_50817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