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办法出来后,小区还是不能摆摊儿。

4,887次阅读
没有评论

共计 650 个字符,预计需要花费 2 分钟才能阅读完成。

老张仔细阅读管理办法全文,另看网络上各媒体评论,发现一片叫好声。因为办法中规定“早晚市”卖农副产品、日用品等不需要证和照。但不要高兴太早,下面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在县级以上政府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才能不被查。

就像老张小区一样,小区内道路两边有很多练摊卖菜的人,2 块钱一堆儿,像这样的小摊对于老张来讲挺好,不需要去菜市场挑挑拣拣,差不多买点就行了。节省时间。但这条路到底是不是指定的地点呢?肯定不是,可以想象一下,办法中规定的是县级及以上政府,一个县有多大,县级政府只能把整个县的早晚市来规划集中一个或几个片儿区来让他们练摊,但小区里面的小摊根本不可能管理到。

而且小区道路摆摊像老张这样的人可能比较喜欢,但有些居民是不喜欢的,阻碍了道路,影响了遛弯儿。

而老张老家的县,有两处早市集中地点,都是周边各村菜农把自己种的农产品拿来卖的场所,比较集中,这是自发的。我相信各县都有这么一处或几处地方, 那么此办法出台,也只是让这几个地方卖菜不被查而已,仅此而已,并没有其它好处 。如果你下班买菜,还得跑很远。

县政府正好顺便把这两个地点顺水推舟的设置成“指定地点”,或者也有可能稍微改动。

如果你想在小区内卖菜,不好意思,县政府没办法去安排那么多地方,再说了小区应该让居委会来管。所以老张认为,办法里面让县级及以上政府规定地点,就是没让小区内地摊合法,或者更难。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原文: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8/23/content_5219861.htm

正文完
 
老张
版权声明:本站原创文章,由 老张 2017-08-24发表,共计650字。
转载说明:除特殊说明外本站文章皆由CC-4.0协议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没有评论)
验证码